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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反腐:手握实权的科室主任,为何难被认定“国家工作人员”?

2026-01-29 09:24:53

作者:记者 秋实

来源:老年健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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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个医生,不是领导。”
这句看似普通的辩解,是90%被留置的医学院教授兼科室主任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面对纪检监察人员,他们试图用“医生”的身份,切割掉手中实实在在的权力。
医疗反腐:手握实权的科室主任,为何难被认定“国家工作人员”?
可在办案人员眼中,这番话显得格外苍白——管着科室几十张床位,拍板决定哪个厂家的支架入院、哪台设备进驻病房,这样的“话语权”,早已超越了单纯的医疗技术范畴。

然而,现实的司法认定,却偏偏卡在了“身份”这道关键缝隙里。
医疗反腐:手握实权的科室主任,为何难被认定“国家工作人员”?
按照现行司法口径,要将这类科室负责人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进而以受贿罪追责,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核心要件:其一,拥有国有单位正式任命的行政职务,相关任命需有红头文件、党委会议纪要等书面凭证;其二,收受财物时,动用的是“公务权”而非“技术权”。

把这两个要件翻译成通俗的语言,界限清晰又现实:只有在“买不买”医疗设备、“用不用”耗材药品、“给谁做”手术治疗这三个关键环节握有签字决策权,才算行使公权力;若是仅在手术室里“开飞刀”、在诊室里开处方,哪怕收受的财物数额巨大,也只能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量刑标准直接下调一个档位。
医疗反腐:手握实权的科室主任,为何难被认定“国家工作人员”?
这道“身份与权力”的认定鸿沟,折射出医疗反腐的一大难点。在公立医院的运行体系中,科室主任往往集技术权威与管理权限于一身。他们未必有明确的“行政领导”头衔,却能凭借行业地位和科室管理权,影响甚至决定医疗采购、患者诊疗等关键事项。

一边是纪检监察机关眼中“实实在在的权力影响力”,一边是司法认定里“白纸黑字的行政任命门槛”,两者的碰撞,让不少医疗领域的贪腐行为面临定性难题。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种认定标准的存在,既是为了精准区分“公权寻租”与“技术服务”的边界,避免打击范围过大挫伤医疗人员积极性;但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当前医疗管理体系中,“权责不清”“身份模糊”的制度漏洞。

如何让权力清单更清晰,让司法认定更精准,既能斩断医疗领域的贪腐链条,又能保障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成为摆在医疗反腐和司法实践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编辑:云舒
责任编辑: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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