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高血压等8类慢病纳入长处方目录,一次就诊可开具12周处方药
9月20日,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市药监局发布进一步做好门诊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表示,“北京市将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8类慢性病,纳入首批市级长期处方适用慢性病病种目录,符合标准的慢性病患者,可开具最长12周的长期处方。”
提前开药天数由5天放宽至7天
“要是能一次多开些药,让我们少跑几趟腿儿就好了。”北京安贞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程姝娟经常在诊室听到患者此类诉求,9月23日,程姝娟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表示,以前就有患者来问过能不能多开一段时间的药,现在实现长处方,可以给患者带来很多便利。
记者了解到,该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开具长期处方时,提前开药天数由5天放宽至7天。“长处方最大的优势是对于百姓的便利性,慢性病的患者大多需长期服药,以前4周或8周来一次医院,不仅患者折腾还容易增加医院门诊量。”北京某三甲医院心内科主任也告诉记者,“现在从我们医院来看,只要患者合并有慢性病,并且医院严格审核病人的诊断结果和诉求都没问题后,就能开具长处方。”
稳定慢性病患者更适合开长处方
据了解,8类慢性病指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高脂血症、骨关节疾病、精神类疾病,此次文件还确定了指导用药目录,优先将国家基本药物、集采药物纳入长期处方用药目录。文件介绍,各医疗机构参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长期处方适用慢性病病种及长期处方用药范围执行,在保证合理用药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还可开具长期处方适用慢性病病种及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长期处方。
据9月10日,北京市卫健委发布的《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8类慢性病长期处方用药指南(2024试行版)的通知》显示,8类慢性疾病能否开具长处方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而“稳定”就是这些条件中的核心。如“当确诊冠心病患者病情相对稳定,无需再进行复杂的治疗,可以进入恢复阶段;心血管专科治疗方案确定,持续用药方案无调整3个月以上;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或平稳时,可开具长期处方。”
“长期处方目前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病情较为平稳、用药方案具有持续性的慢性病患者。但如果受环境、天气、个人体质等多方面影响,病情出现变化,患者依然需要进行随诊,根据病情随时调整用药情况。”程姝娟表示。
上述三甲医院心内科主任也表示,“临床上,多数心血管疾病患者的病情相对稳定,12周也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周期,患者自行服药的问题不大。长处方无疑会遇到相应的问题,比如有患者没慢性病却来开药,通过此行为进行一些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这就要求医生和医院一定要严格审核。”